本报讯(通讯员 于雪莲)为进一步转变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,改进工作方法,近日,十四局集团北京房桥公司制定出台了《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度》。
该制度的问责范围是公司副职、各部门党政主管及副职,问责内容包括未能正确执行上级决定和公司各项规定,发生严重安全、质量责任事故与人身伤亡事件的;不正确履行职责,导致出现管理混乱、经营不善、资产损失、工程亏损的,公司将责成纪委、党委干部部、监察部、审计部等部门组织实施问责。
本报讯(通讯员 于雪莲)为进一步转变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,改进工作方法,近日,十四局集团北京房桥公司制定出台了《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度》。
该制度的问责范围是公司副职、各部门党政主管及副职,问责内容包括未能正确执行上级决定和公司各项规定,发生严重安全、质量责任事故与人身伤亡事件的;不正确履行职责,导致出现管理混乱、经营不善、资产损失、工程亏损的,公司将责成纪委、党委干部部、监察部、审计部等部门组织实施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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